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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2-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的通知》(陕教位[2010]10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已批准的第二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
  第二层次在我校教学、科研、推广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的专业技术人员择优推荐。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应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发明奖及其它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得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推荐指标
  第一层:2010年度全省拟选拔“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0名,学校拟推荐2名。
  第二层次:2010年度全省拟选拔第二层次人选230人,其中高等学校共限20名,“211”工程院校可推荐2—3名。校内各单位向学校选拔推荐限额1-2名。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和《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和附件2)。所在单位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后,于12月19日下午3:00——5:00将有关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通过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几点要求
  1.“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是陕西省适应新世纪、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培养工程,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要把同行公认、群众认可作为一项基本要求,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实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2.推荐人选须填写《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须附电子版),并附获奖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
  3.各单位组织填报《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须附电子版.  
  4.选拔“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推荐选拔工作,按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出来,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一经查实,要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爱国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1.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1.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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