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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陕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为做好我校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自通知发布日至5月14日

校内评审:5月15日—5月17日

二、参展要求

(一)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我校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我校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1.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已转化的成果等。

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以是: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或已转化的成果等。

2.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

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排名前三且在学生中排第一。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

(三)资格审查

各学院为参展成果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参展成果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要点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否符合参展成果作者资格;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参展成果是否知识产权清晰,有无学术不端行为,与往届获奖成果相比有无高度重复情况;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四)参展成果数量

我校可上报工科、理科及文科作品共计24项(留学生作品申报不占成果名额),根据申报情况,各类参展作品将按相同入围比例经评审后产生。

三、成果展示形式

入选参与本届成果展的作品将通过现场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展示

本届成果展展品展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实物、展板、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鼓励实物展示、动态演示,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现场展示评比预计在6月底,届时另行通知。

(二)网上展示

入选参与本届成果展的作品将使用“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xwb.sneducloud.com/openUser/tologin.sh)进行网上展示。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文字介绍、海报、图片、实物演示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作品,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陕西省教育厅唯一举办的面向研究生的成果展示与评选活动,对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组织研究生及导师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参展。

(二)遴选推荐

各学院需在5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与推荐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成果名称);

2. 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5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3);

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pyc@nwaf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附件1-3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2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解素艳

联系电话:87082125

校内交流群QQ群号:243684095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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